• 锡盟森林公安保护工作纪实——用责任和担当谱写出的生态乐章
  • 发布时间:2018-03-19
    文档来源:锡林郭勒盟林业局
  •              锡盟森林公安保护工作纪实——用责任和担当谱写出的生态乐章

     

    无论是冰雪融化、候鸟北迁之始,还是水域结冰、大雁南飞的秋冬交替之际,甚至是寒冬腊月之时,在锡林郭勒林区草原、河湖湿地或者是野生动物栖息地,总能看到森林公安巡护的警车驶过和身背望远镜的民警身影。

    锡林郭勒盟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60余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40种以上。多年了,为了保护好野生野生动物资源,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在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开展严打专项行动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相继开展了“百灵鸟保护”、“保护候鸟”、“打击非法狩猎、贩卖、贮运、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等专项专项整治行动。与此同时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如镶黄旗开展的“保护黄花山”行动、乌拉盖管理区开展的“保护草原野生药用植物”行动、正蓝旗开展的“天然榆保护”等严打专项行动。在过去的一年,锡林郭勒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11起,收缴野生动物1825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606件。仅2017年通过群众移交和民警拯救救助的野生动物共3000余头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19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139头只,“三有野生动物”1840余只。

    2018年1月16日,东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在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北1公里处,发现大量疑似百灵鸟死体,经过现场勘验,从案发地点发现投毒至其死亡的野生鸟死体共870只,经过缜密的侦查、梳理,行程近千公里,成功将犯罪分子抓获;镶黄旗林公安局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林区巡查保平安”执法巡查行动,2018年2月18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三,晚20时50分左右,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208省道城镇绿化项目区内有车辆灯光在徘徊,经过2个小时的野外蹲守观察,确认嫌疑人是在利用猎犬追捕野兔,民警立即对违法嫌疑人实施排查、控制,并当场查获用于狩猎野兔的摩托车一辆,探照灯一盏,灵蹄狗一只。

    此外,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在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工作中,采取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警民联手”切实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在盟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号召下,全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普法宣传、警示教育、有奖举报”等相关消息1200余条,多数信息的关注度高达数万人以上。同时,全盟森林公安机关在主要交通路口、野生动物栖息重点区域等设置大型宣传牌40块,小型宣传牌14块,悬挂宣传标语59条,发放宣传资料14300份。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又投入大量资金,专门按季节制作了“保护候鸟”、“保护百灵鸟”、“保护野生动物资源”3条公益宣传片,在锡林郭勒盟电视台新闻栏目每日滚动播出。制作了一条“保护百灵鸟”的公益广告在锡林郭勒盟广播电台每日播放。制作了1个长达20分钟以3个典型案件为内容的法制专题片,在锡林郭勒盟电视台多次播出。开展了“爱鸟周”活动、“候鸟欢乐驿站—锡林郭勒” 网络摄影大赛、“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与摄影记者共同开展候鸟观测、记录,与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资源管理站一同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两次与北京教育机构共同走进校园,以公益课的形式传播野生动物知识,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营造了强大舆论声势,为森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和环境。

    通过不懈的努力,民众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升,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在逐年增加,保护野生动物成为了民众的自觉行动,比如阿巴嘎旗洪格尔水库周边牧民主动与森林公安民警共同保护越冬的绿头鸭和普通秋沙鸭,为它们的顺利越冬及生息提供安全保障。近些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和森林公安机关及社会群众的共同呵护下,锡林郭勒草原的生态环境在明显改善,勺嘴鹬、青头潜鸭、白嘴潜鸟、宝兴歌鸫等珍稀动物在观测中被发现,大天鹅、疣鼻天鹅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鸿雁等易危物种的栖息繁殖被一一记录,锡林郭勒草原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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